第四间屋子里传出小宝儿撕心裂肺的哀嚎声,我心中一惊,忙赶回观看。出于小心,我没敢靠门太近,找了一个合适的距离探头向内观瞧:小宝儿吓得已然屁股着地,两只手拼命的向后使劲儿,想必双腿,哦,不,是单腿,早已不听使唤。
几只老鼠起初还有些拘谨,可能之前的受迫心理仍然在占着主导。但是,不消片刻,它们就会正视自己的优势地位,发动第一波进攻,想必一场恶战已不能避免。我想起小宝儿撬门所用的镔铁杆长枪还扔在第五间石屋门前,有了长枪的帮助,这场仗就好打多了,于是赶忙往回跑。一着急,坏了,劲儿稍微使大,脚上脱臼复原的部位又开始隐隐作痛。我灵机一动,想起背后的布篓里还留有小宝儿的半截棒槌,遂取出连咬带吞一股脑全咽到肚里。
长枪就在门外,我弯腰捡起,快步跑回第四间石屋,几只耗子仿佛已经知道了战场的形势,呲着牙向小宝儿步步逼近。我伸手拽住小宝儿的胳膊,丹田一叫劲儿,一下把小宝儿给扔出门外。我心中大喜,没想到半截棒槌的功力竟然让我有如换了身体一般,既然我有金身护体,又手持长枪,有什么道理去惧怕这几个偷吃尸油的畜生我用眼角的余光瞥了小宝儿一眼,看他并无大碍,我大声喊道:“宝儿,你快退回其他的洞内,这里交给我便可”,小宝儿闻听此言,连滚带爬的从我余光中消失。眼见没有了拖累,我心中一宽,便开始直视眼前的几只畜生。
几只耗子吱吱乱叫了几声,仿佛在商量对策一般,看得出它们也很是谨慎,不敢贸然行动。靠后的一只最肥硕的好像是它们的首领,它不发命令,其他几只也只敢对我怒目而视,不敢有跨过雷池的勇气。我的汗滴滴丝丝地从额头冒出,虽然自己吃了百年的野棒槌,还手持着长枪,但自己始终是以一敌多,不敢说有十足取胜的把握。不到迫不得已,不能首先发动进攻。我们就这样对峙着,一柱香工夫之后,趁我伸手擦汗的间隙,后面儿的大耗子“吱”的叫了一声,前面几只蓄势待发的灰毛畜生有如离弦之箭一般蹿向我的大腿。我撤步闪身,用力一压大枪的后杆,前面的枪头像毒蛇吐信一般的颤了几颤,亮银色的枪头瞬间变成了七八个,耗子群丝毫不顾我的威慑,仍然向前蹿来,看来不拼个你死我活它们决不能轻易收山。
我手持镔铁大枪,一个撤步挺枪,就把三棱一个尖儿的亮银枪头送进一只耗子张开的嘴中,枪头刺穿哽嗓,从脖后透出来。我臂上用力一抖,大枪一挑,把大耗子像烤全羊似的穿了一个透心凉。几只大耗子见状,都被威慑住了,一时围绕着我不敢上前。为首的肥鼠显然比其他几只见过市面,也更有大局观念,吱吱怪叫了几声,又使鼠邦涣散的军心重振。另外一直趁乱绕到我脚下,瞅准我的小腿根部,一个上窜就要开咬。
我再撤回大枪已然不及,幸亏我小时没少在半壁街观看大刀王五的弟子习武,懂得急中生变:右手往外一甩,大枪倒着使,收枪头,现枪尾,大枪末端的镔铁半球正砸在硕鼠额头之上,可怜的肥鼠被我大枪击得一个“万朵桃花开”,脑壳裂成了八半儿,黄的、白的、绿的顿时流了一地。
我愈战愈勇,挥舞长枪步步紧逼。时而长枪有如毒蛇吐信,时而倒转枪头把它当作少林哨棍,不消一柱香的工夫,群鼠已经被我屠杀大半,只有最后一只成鼠与指挥的鼠王凄然为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让鼠王它跑掉,我诛杀再多的耗子又有何意义打定主意,我朝成鼠虚晃一枪,跨步闪身窜入洞内,把鼠王的去路堵住。
鼠王自知自己小命当绝,朝成鼠最后怪叫了几声,便拼出最后的一点力气朝我扑来。成鼠领命窜到石桌底下夺路而逃,我也没工夫理会,手持大枪与鼠王展开激战。这鼠王的确是异常狡诈,经常是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看似用力猛扑,其实扑到一半见势不好,就收住返回。虽对我构不成什么威胁,但我也一时难以了结了它。
这时小宝儿一瘸一拐回来,我虚晃一枪,偷偷瞥了他一眼:他竟不知从哪里找到一把双刃的手斧,兴致勃勃地擎着斧头一瘸一拐地赶来。
“刘公子,请把这畜生交予我收拾吧”,小宝儿请求。
我犹豫了一下,小宝儿显然被我诛杀众鼠的英气所感染,也想立点功绩。但这只领头的耗子实在要比其他几只狡诈几倍,况且我与小宝儿相识不久,尚不知他功底如何,一旦失利,后果将不堪设想。但如果我不答应,又显得太过自大,藐视了小宝儿的战力。思前想后最后我还是决定退出门外,放小宝儿进去一搏。一来给够了小宝儿的面子;二来看一看小宝儿的战力如何。
手斧与长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兵器,长枪适于远战,而手斧则适用于近战。小宝儿堵住门口并不急于进攻,而是等着鼠王自己找上门来。鼠王显得很有耐心,在石屋之内慢慢踱步,抽了一个冷子,张嘴直奔小宝儿腿肚子咬去。小宝儿顺起手斧,对着鼠王的头颅就是一斧,鼠王见形势不妙,连忙收住,转身朝小宝儿的伤腿一个急窜,使出一招“老和尚撞金钟”。小宝儿显然没有想到鼠王竟然如此狡诈,挑他最弱的部位进攻,他下意识的抬起脚,但仍然没有躲的利索,被鼠王一头撞了一个屁墩。鼠王见小宝儿仰在地上,发了疯似的回屋往西面跑。我觉得蹊跷,这畜生不趁着这个间隙夺路而逃,怎么又退回屋内
不消片刻,我恍然大悟,原来尸油灯就放在西侧,之前我长枪震慑群鼠,鼠王忙于指挥,并无暇去吸食尸油。此时趁小宝儿跌倒之际,它一定不会放过如此良机。想到这里,我急得恨不能从小宝儿头顶窜进屋内。小宝儿吃了个闷亏,正气得忿忿然,单手支地站了起来,我也顺势跟了进去。待到我俩转脸向右看时,我二人已被惊得没有话说:鼠王在尸油灯下吞食了一大块尸油凝成的油脂,身子在我俩的目光之下一圈圈地增大,我俩哪见过这般阵势,早被吓得目瞪口呆。
片刻不到,鼠王的身子已然涨得如同小虎。我赶紧回过神来,心想此时不诛则必将威胁我俩的性命。我和小宝儿一齐冲向胀大的鼠王,一个挺枪一个抡斧朝它攻击。鼠王喝了尸油之后,力量又猛增了一个层次,倒转身形用粗大的尾巴横扫地面。我腿脚灵便,纵身一跃就躲过攻击,小宝儿又吃了脚上的亏,一个躲闪不及,再次被放倒。我挺起长枪照着鼠王就是一顿乱刺,鼠王虽然胀了身子,但动作却丝毫没有迟钝,左躲右闪让我枪枪走空。鼠王趁着这个机会朝我就是一个猛扑,看来经过这一段的观察,这畜生已经把我当成了首要的敌人,而根本没把小宝儿放在眼里。我和鼠王枪来爪去,对彼此都显得异常谨慎,斗了半天也没分出个高下。
我脑子里飞快的旋转,考虑要采用怎样的绝招才能结果这耗子,料想鼠王此刻心里也必然在考虑同样的办法。突然,我记起,小时听书的时候,说书先生常讲,瓦岗山上的神枪太保罗成,在情急之下,经常用一招“回马枪”来解决对手。要想构造出这样的形势,首先必须要诈败,引得对手在身后狂追,然后再赶到对手走直线的时候,下身向前,上身向后,猛然回身挺枪刺穿对手。我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石屋,在心中计算着回枪的方位。毫无疑问,石屋的石门就是最佳位置,因为石门是鼠王追我所走的必经之路,也是它逃出石屋的必经之路,只要我算计好逃走的快慢,让枪头在鼠王出门的一瞬间返身向回刺去,此战我就有极大的胜算。但另一个担心和疑虑让我无法下得了决定:小宝儿还倒在屋内,倘若我诈败逃走,鼠王不去追我,而是径直奔向小宝儿,即使我赶得再快,也无法赶回屋内救他。
一场赌博摆在我的面前:如果我不诈败,单凭我的武艺,恐怕一时半会打败不了膨胀之后的鼠王,搞不好我和小宝儿最后都将被鼠王,或者成鼠引回的援兵所击败,成了它们的口粮。如果事实真是如此,我们还不如直接死在老鹰嘴里,和林中马一同成为鹰屎
死在鹰爪之下固然不太光彩,但起码也比被耗子吞食消化,成为耗子屎强出不少。
从另一个方面分析考虑,小宝儿现在已是半个废人,对鼠王构不成任何威胁,鼠王不会放着我不管,放着出洞的机会不要,去啃小宝儿,所以鼠王中计的机会还是很大的。事不宜迟,我打定主意又持枪对鼠王进行一轮攻击,鼠王辗转腾挪并没受任何伤害,继而对我还击,我在闪躲之时,右脚勾了左脚脚跟一下,一个没站住,“噗通”一声就栽倒在地。我抱住长枪,顺势来了一招“就地十八滚”,滚向石门方向。这时我的汗已大滴大滴地从额头上滴下,在我滚过的地面上留下一条清晰的汗渍,我顾不得擦汗,用眼角的余光打量鼠王的行动。鼠王再聪明,毕竟也是没经过征战,没听过评书的牲畜。有了便宜可占,它当然要直奔我扑来。我心中暗喜,起身穿过石门。出了石门,我就侧着头往前慢跑,那畜生自然是卯尽了全力跟随我而来,就在它刚刚出门,向我虎扑的一瞬间,我大腿使劲儿一蹬地,向前纵身一跃,上身一个回翻就把大枪顺了过来,照着鼠王的胸口就是一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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